2025年12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德國、日本、韓國、瑞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無取向電工鋼(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中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無取向電工鋼發起第二次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
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對進口自中國、德國、日本、韓國、瑞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無取向電工鋼發起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對進口自中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的無取向電工鋼發起第二次反補貼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12月31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6年2月6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
(關鍵字:美國 電工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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